时报讯(记者 张傲)近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青海省湿地保护中心、青海省环境教育协会与全省19个国家湿地公园共同签订了《国家湿地公园自然教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标志着我省国家湿地公园自然教育工作拉开序幕。
近年来,我省国家湿地公园、自然教育协会和学校加强合作,创办了一批“湿地学校”,各方发挥资源优势,联手制定湿地环境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带领中小学生实地看、亲自学、认真听,重点培养中小学生对湿地文化的浓厚兴趣,激发中小学生“走进自然、热爱湿地、拥抱未来”的环保意识。
《框架协议》提出,湿地公园要在科学保护生态、强化湿地修复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成果共享、优势互补、一事一议的原则,与青海省环境教育协会共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公众参与式保护地体系宣传和管理模式。以“湿地生态、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湿地+自然教育”模式为宣传方式,扎实开展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发挥湿地文化功能,让自然教育成为开展湿地文化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利用自然文化和人文景观打造,建成主题鲜明、特色多样的宣教场所,凝聚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让公众成为湿地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守护者,从认识自然、了解自然慢慢加入到热爱自然和保护自然的行列,把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湿地自然教育的示范营地和林草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
今后,省林草局将继续发挥湿地学校的作用,在湿地科学创新、生态文化传承、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与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的互联互动,以自然环境为背景,以大自然为老师,积极探索多方共赢的绿色发展之路。